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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源接地标准(2
来源:北极星电力网   更新日期:2012/2/24   浏览次数:1312

4 重要设备应采用放射式专用回路供电,其他设备可采用树干式或链式供电。

5 电力干线与弱电干线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楼层配电间和楼层弱电间,配电间和弱电间的大小及水平出线位置应留有裕量,其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30mm。

6 智能化系统的总控制室(主机房)应设置专用配电箱,该专用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。

7 每层或每个承租单元内应设置专用的用户配电箱,从该用户配电箱引出的电源线路应与弱电线路分开敷设。

8 地面配线可采用架空地板配线方式或网络地板配线方式。

9 吊顶内应设线槽或穿管敷设。

10 电源插座:

容量:办公室宜按60V·A/m2以上考虑;

数量:办公室宜按20个/100m2以上设置(每个插座宜按300V·A计算);

类型:插座必须带有接地极的扁圆孔多用插座。

    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 应有两路独立电源供电,并在末端自动切换。

2 重要设备可配备UPS电源装置。

3 供电电源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)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±5%;

2)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±0.5Hz;

3)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8%;

4)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4~200ms。

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,采用稳频稳压及不间断供电等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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