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源接地标准(3) | |
来源:北极星电力网 更新日期:2012/2/24 浏览次数:1301 | |
4 重要设备应采用放射式专用回路供电,其他设备可采用树干式或链式供电。 5 电力干线与弱电干线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楼层配电间和楼层弱电间,配电间和弱电间的大小及水平出线位置应留有裕量,其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30mm。 6 智能化系统的总控制室(主机房)内应设置专用配电箱,该专用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。 7 每层或每个承租单元内应设置专用的用户配电箱,从该专用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。 8 地面配线可采用网络地板、地板线槽、地板配管等敷线方式。 9 吊顶内宜设线槽或穿管敷设。 10 电源插座: 容量:办公室宜按45V·A/m2以上考虑; 数量:办公室宜按15个/100m2以上设置(每个插座宜按300V·A计算); 类型:插座必须带有接地极的扁圆孔多用插座。 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: 1 宜由两路电源供电,并在末端自动切换。 2 重要设备宜配备UPS电源装置。 3 供电电源质量应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。 |
|
上一篇:电源接地标准(2 下一篇:电源接地标准(4) |
【打印页面】 【关闭页面】 |